乐山电力:公司电力销售收益模式已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


(原标题:乐山电力:公司电力销售收益模式已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4月30日讯,有投资者向乐山电力(600644)提问, 请问贵公司是否已经上调售电结算价?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销售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文件精神,公司电力销售收益模式已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除居民、农业类别用电电价按目录电价执行外,网内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省内电力市场购电。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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