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百特商业秘密侵权案落槌,国产创新如何打赢知识产权保卫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季媛媛
过滤膜,作为广泛应用于生命科学、半导体微电子等领域的关键材料之一,通过微米级、纳米级等的精度孔过滤杂质,保证干净效率。国内生物制药用除病毒滤膜产品,长期被思拓凡(Cytiva)、默克密理博(Merck-Millipore)等海外企业垄断。
近期,一项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材料技术的诉讼阶段性进展引发大众关注。过滤膜国产代表企业科百特与同业公司赛普就侵犯商业秘密一案终审宣判,根据科百特发布的公告,赛普(杭州)过滤科技有限公司(系东富龙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赛普公司构成单位犯罪,赛普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及科百特前员工朱某某、王某均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判决已生效。有关人员判处一年十一个月至二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企业及相关人员需支付罚金及赔偿金共计1450万元。
对此,有券商医药行业分析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此次科百特诉赛普公司(东富龙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获刑事判决,标志着我国高端过滤膜领域“技术保卫战”取得阶段性突破。
长期以来,生物制药除病毒滤膜等核心过滤材料被海外巨头如Cytiva、默克密理博等垄断,国内企业不仅面临技术追赶压力,更因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导致“研发成果易被窃取”的高风险环境。
“本案中,科百特前员工携技术秘密跳槽至竞争对手并实施侵权,本质上是本土产业链‘内耗式竞争’的缩影。若放任此类行为,企业研发投入将难以转化为市场竞争力,最终拖累国产替代进程。法院对涉事单位(赛普公司)及个人(法定代表人及前员工)的刑事追责(有期徒刑+罚金),释放了‘技术盗窃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为同类纠纷树立了司法标杆。”该分析师说。
纠纷不断
此前,科百特已与赛普有多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包括商业秘密侵权,专利侵权等。
2025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科百特与赛普公司涉RC除病毒膜技术的商业秘密侵权民事案件已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赛普公司及朱某某立即停止销售现有RC除病毒膜,包括改进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2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赛普成立于2021年3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等。目前,赛普已完成多轮上亿元融资,引入上市公司东富龙集团、毅达资本、和达产业基金战略股东。
刑事判决书显示,作为赛普股东方的东富龙集团,董秘曾提示法定代表人郑某某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案件信息显示,从2021年3月赛普成立起,科百特先后有多名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入职赛普公司,并涉嫌侵犯过滤膜技术的商业秘密。
据悉,科百特公司前员工朱某某、王某此前分别于 2015年至2021年3月、2014年至 2021年5月在科百特公司工作,离职前的工作岗位分别为研发部主管、分析工程师,并与分别与科百特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书、竞业限制协议书。
2020 年下半年,赛普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科百特前员工朱某某等人筹备成立赛普公司。2021 年 3 月 19 日,赛普公司成立。科百特公司前员工朱某某,以化名“高詹”进入赛普公司,负责膜核心技术研发、生产等相关工作。2021 年 2 月左右,经该朱某某介绍,郑某某通过高薪等方式拉拢尚在科百特公司工作的王某至赛普公司工作,且与朱某某、王某等人合谋获取科百特公司使用的技术信息。
2021 年 3 月 14 日,在赛普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的授意下,王某利用模具测试之机,通过报送出厂申请的方式,私自将过滤膜包外围封装模具从科百特生产车间带离厂区,并交由郑某某联系的公司工作人员对模具实物进行测绘。后郑某某先后将名为“测绘图纸"“测绘三维”的压缩包发送至微信群中,供赛普公司使用。
2021 年 5 月 15 日,王某从科百特正式离职后,使用化名“李哲”实际进入赛普公司工作,王某入职赛普公司后,协助、指导其下属员工根据外围封装模具结构图纸关键信息,绘制出单元层封装模具结构图纸,并委托第三方等根据图纸信息制造前述单元层封装模具、外围封装模具以供赛普公司使用。
围绕上述案件,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前述分析师认为,短期看,该判决直接遏制了“恶意挖角+技术盗用”的不正当竞争模式,尤其对依赖“挖人复制”快速扩张的中小厂商形成威慑。科百特作为国产过滤膜龙头,其核心技术的法律保护得到验证,有助于巩固其市场份额,并为后续技术迭代提供安全研发环境。
“中长期看,该案例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重新评估合作方的知识产权合规性,下游药企,如恒瑞、君实生物、信达等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更倾向与‘技术来源清晰、合规管理严格’的国产企业合作,从而加速过滤膜国产替代从‘低端替代’向‘高端突破’升级。”该分析师说。
打响保护战
过滤膜行业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高度集中的市场。
根据贝哲斯咨询的PTFE滤膜市场调研数据,2024年全球PTFE滤膜市场规模达数亿元人民币。中国PTFE滤膜行业内主要厂商包括杭州科百特过滤器材有限公司、Sartorius AG、Pall Corporation、Cytiva等。在除病毒过滤器领域,旭化成、默克、丹纳赫、赛多利斯等国际品牌发展较早,技术领先,在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在过滤膜技术这一高技术壁垒领域,近年来,中国除病毒过滤器产量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并且呈持续增长态势。2023年,中国除病毒过滤器产量增至0.30万只,增长率为55.7%。这一增长得益于科百特等本土企业积极布局除病毒过滤器技术,率先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公开信息显示,科百特的过滤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国内覆盖了90%以上的微电子企业和大型制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科百特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有不具名法律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过滤膜技术的突破本质是“材料科学+精密制造”的系统工程,需长期高研发投入。若知识产权保护缺位,企业的“创新收益”将被侵权者低成本攫取,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直接决定本土企业的创新意愿。当技术成果能通过法律得到有效保护,企业才敢于投入基础研发。反之,则只能陷入‘价格战’或‘模仿跟风’的低效竞争。”该律师说。
事实上,不仅在过滤膜行业,医药领域都在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例如,今年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称,根据杭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浙杭知法裁字〔2024〕9号),暂停九典制药、同伍生物生产的吲哚布芬片(0.2g*7片/盒、0.2g*10片/盒)采购资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在2024年7月30日披露了上述裁决书。其中,杭州中美华东(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作为请求人,称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的“吲哚布芬晶型D及其制备方法”已合法有效。依照相关规定,杭州知识产权局责令九典制药、同伍生物立即停止使用、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行为。
遭受类似裁决的并非仅有九典制药和同伍生物。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同月披露的另一份裁决书也责令浙江美迪深、仙琚制药停止使用、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吲哚布芬原料药。而追溯到2024年9月2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也已暂停浙江美迪深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吲哚布芬片(0.2g*10片/盒)采购资格。美华东还申请了吲哚布芬药物组合物、吲哚布芬晶型E及其制备方法等多个专利。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此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体现了中国对医药专利保护的强化态度,短期可能增加仿制药企的研发成本,但长期将推动行业向高壁垒、差异化、国际化方向升级。”
在邓勇教授看来,对于企业而言,核心在于构建“专利防御+自主创新+合规运营”的综合能力,“建议关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把握政策动态。”
不难看出,从行政执法到司法保护,从民事赔偿到刑事打击,中国正在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未来医药领域也需探索‘专利费减免’‘专利共享’等新模式。尤其需要注意,基因治疗、AI辅助药物设计等领域的专利归属(如算法是否可专利化)将成为焦点。跨国药企在华的研发中心需适应中国专利法律体系,同时推动中美欧专利联动保护。”邓勇教授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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