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认定李在镕无罪 终审维持原判


韩国最高法院今天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宣判,维持对李在镕的无罪判决。此前,李在镕及三星集团多名高管被指控在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操纵股价,以帮助李在镕以最低费用继承经营权并强化他在集团内的影响力。此外,检方还指控李在镕涉嫌擅自改变三星生物制剂2015年的会计处理标准,将公司市值夸大虚增4.5万亿韩元。
韩国检方指控李在镕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和渎职,并请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5亿韩元。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去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集团旗下两家公司的合并目的不仅限于增强李在镕在集团内的影响力,且没有证据证明此举给股东造成损失,因此判定李在镕等人无罪。检方不服判决,提起抗诉。今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再次认定李在镕无罪。
现年57岁的李在镕自1991年起进入三星电子工作,2012年起出任三星电子副会长,2018年被公正交易委员会正式确认为三星集团掌门人。他的父亲李健熙于2020年10月去世。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cpqg.com/html/xinwen/chuangyezixun/16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