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文强化基层各项防汛工作落实 精准预报预警机制启动


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强化基层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带来的山洪、泥石流及其他地质灾害风险。
通知要求县级气象部门建立“6小时短临预报—3小时暴雨预警—1小时滚动报告”递进式机制。当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县级气象部门立即发布《强降水短临预报》,精准至乡镇(街道)。判断达到预警信号标准时,县级气象部门需在3小时内发布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并启动预警叫应及提醒,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发布后,县级防指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开展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责任落实、队伍预置、转移避险等情况,并根据行业部门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若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县级气象、水利等部门每小时汇报降雨区域、强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趋势;县级防指则需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雨情、水情,持续会商研判,并开展巡查排险、避险转移等工作。
县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后,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等按预案规定迅速到岗。乡镇防汛责任人要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转移避险、巡堤查险、地质灾害点排查、漫水桥涵管控等工作任务。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应急队员提前组织群众避险转移,对高风险点位、薄弱环节开展巡查防守。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响应行动。
在转移避险方面,乡镇、村要对辖区内所有人员登记造册,明确转移避险责任人。接到强降雨气象预报后,需提前通知提醒转移对象做好转移避险准备,确保到户到人、不漏一人,切实做到真转移、不擅返。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后,同步做好强降雨期间行业预警预报、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按照行业预案要求,及时下达停工停产停业停学停运等行业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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