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否决“刺杀伊朗最高领袖”计划,这类计划为何“不明智”?|国际识局


特朗普否决“刺杀伊朗最高领袖”计划,这类计划为何“不明智”?|国际识局。中新网6月17日电(郑云天) 当地时间6月15日,美联社援引一位知情美国官员的话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否决了以色列向美国提出的“刺杀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的计划。
以色列方面则称,有关以方刺杀哈梅内伊计划的报道系捏造。
纵观历史,利用刺杀手段除掉敌方的高级乃至最高领导人,一直有不小的争议,许多哲学家、法学家都曾讨论过这个问题。
而且,在冲突或战争中通过刺杀除掉对方的核心决策人,往往也是一种“不划算的行为”。
使用阴谋刺杀,违法且不荣誉
13世纪的著名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在战争中,击毙敌方君主是正当的。三个世纪后,英国哲学家托马斯·莫尔也在《乌托邦》中写道:在战争中击毙敌方君主的人可获得“丰厚奖赏”。
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在战争中可随意使用刺杀手段。16世纪的西班牙哲学家阿亚拉认为,应该将计谋与“欺诈和圈套”区分开来。
现代国际法之父胡果·格劳秀斯则认为,“臣民对国王使用暴力,封臣对领主使用暴力,士兵对所侍奉的人使用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
可见,在过去的人看来,阴谋刺杀是违反法律且不荣誉的。这种观点无疑影响了后世战争法中,对刺杀行为的看法。
而且,在阿奎那和莫尔的时代,一国之君主以及贵族往往就构成了该国的军事指挥体系,他们的身份首先是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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