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升暴雨灾害应急响应到Ⅲ级 防汛形势严峻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于7月24日宣布,根据当前降水量增加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到Ⅲ级。
自7月24日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部、包头市东南部、呼和浩特市中部和南部等大部地区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局地可达180毫米及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组织开展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督促气象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盟市、旗县进行灾害防御。受暴雨灾害影响的相关盟市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部署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和应急部门提示,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公众需防范局地强降水引发的次生灾害。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cpqg.com/html/xinwen/chuangyezixun/174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