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照相馆》冲洗出的不仅是照片 罪证与记忆


近日,电影《南京照相馆》热映。这部电影取材于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真实罪证影像,讲述了一家名为“吉祥照相馆”的避难所内老百姓的故事。他们起初只想在大屠杀中保命,却因帮日军摄影师冲洗底片,意外冲印出证明日军屠城的罪证照片。面对日军暴行、同胞遭遇和民族存亡,他们最终决定将这些底片留存。
现实中的原型更加感人。照相馆年仅14岁的学徒罗瑾冒死多冲洗了一套日军拍摄的照片,并将其中16张制成一本相册,保存下了日军屠杀中国平民的影像罪证。1946年,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受审时,否认其反人类罪行,这本相册成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15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和其他日本战犯。谷寿夫、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等战犯先后被押解、引渡到中国受审。法庭上,罪证照片公之于众,揭示了民族的血泪。战犯不得不低头承认罪行,终被枪决伏法。
从国际法层面来看,1945年通过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作为二战后国际战犯审判的基石,明确界定了三类核心罪行——战争罪、反人类罪和反和平罪的定义与审判程序,为惩处相关罪行提供了关键法律依据。1907年的《海牙公约》详细规定了战争行为准则,保护平民、禁止不人道战争手段等内容是维护战争中基本人道秩序的重要规范。1929年的《日内瓦公约》规定了战俘的待遇,而1949年的《日内瓦第四公约》则针对平民的保护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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